玉溪市中醫醫院2020年原料藥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玉溪市中醫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對2020年度原料藥進行采購,竭誠歡迎具有相應資質和完成該項目能力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
2.采購內容、交貨地點:
2.1項目名稱:玉溪市中醫醫院2020年原料藥采購項目
2.2采購方式:院內競爭性談判
2.3采購內容:原料藥,具體采購內容詳見本競爭性談判文件第六章采購內容及要求
2.4 本項目的采購預算價為:約20萬元。
2.5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按采購人需求供應。
2.6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供應商條件:
3.1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營業執照,且所投產品在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
3.2供應商為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代理商或授權經銷商;
3.3供應商應具備依法取得有效的《藥品經營(銷售)許可證》或《藥品生產許可證》、《GSP認證證書》或《GMP認證證書》;
3.4必須具備的中選品種供應保障能力,響應及到貨時間不超過4小時;
3.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2016年9月至今),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嚴重違法違規記錄是指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或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記錄、政府采購不良記錄、“信用中國”網站上不良信用記錄和企業及法定代表人行賄犯罪檔案記錄(開具時間應當為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截止時間前且有效期滿足要求);
3.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4.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競爭性談判的供應商,請攜帶以下資料和競爭性談判文件于2020年4月2日09時00分-09時30分到玉溪市中醫醫院二號樓中會議室遞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2)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藥品經營(銷售)許可證》或《藥品生產許可證》、《GSP認證證書》或《GMP認證證書》;
4.2 供應商可免費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5.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爭性談判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遞交競爭性談判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遞交競爭性談判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4月2日09時30分;
地點:玉溪市中醫醫院二號樓中會議室;
7.發布公告的媒介
凡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將在“玉溪市中醫醫院網站”“玉溪市政府采購網”發布公告的形式送達所有與通知有關的潛在供應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請各供應商注意隨時留意網站公告,因供應商不留意網站公告,導致項目廢置的由供應商自負,采購人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8.聯系方式:
采購人:玉溪市中醫醫院
聯系人:莫老師
電 話:0877-2079521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聶耳路53號
日 期: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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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玉溪市中醫醫院2020年原料藥采購競爭性談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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