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醫醫院一批呼吸機等重癥救治設備采購詢價公告(二次)
玉溪市中醫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擬對玉溪市中醫醫院一批呼吸機等重癥救治設備進行詢價采購(二次)。茲邀請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具有完成本項目能力的供應商(以下簡稱“報價人”)參加。請貴公司在2023年2月28日上午9時00分前,一次性報出不可改變的價格,并以報價文件的形式送達玉溪市中醫醫院采購管理科 (異地可采用郵寄方式參與報價,郵寄地址見4.2)。
1.項目內容
1.1采購項目:玉溪市中醫醫院一批呼吸機等重癥救治設備采購(二次)
1.2項目編號:玉中醫采ZZSB20230217-002
1.3本項目的限價為:3645000.00元
1.4采購方式:詢價
1.5采購需求:
1.5.1采購清單
設備名稱 | 數量(臺) | 預算單價(元) | 預算合計(元) | 是否接受 進口產品 | 包件 |
有創呼吸機 | 5 | 140000.00 | 700000.00 | 否 | 1包 |
高端有創呼吸機 | 5 | 300000.00 | 1500000.00 | 是 | 2包 |
無創呼吸機 | 3 | 115000.00 | 345000.00 | 否 | 3包 |
高流量呼吸濕化儀 | 10 | 60000.00 | 600000.00 | 是 | 4包 |
高端監護儀 | 10 | 50000.00 | 500000.00 | 否 | 5包 |
合計 | 33 | 合計 | 3645000.00 | ||
1.5.2技術參數要求:見附件1。
1.6 投標貨物技術指標參數偏離表:見附件2。
1.7供應商報價一覽表:見附件3。
1.8必不可少的部件、標準備件、配套耗材報價表:見附件4。
2.供應商資格條件
2.1供應商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2.4供應商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具有完成采購項目的供貨、售后服務、技術支持能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招標項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5供應商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須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經營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2.6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 2022年1月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2.7所投產品應具有生產廠商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或登記證,如是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還需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備案證;對不在國家《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內的設備不作強行要求;供應商所投產品若為進口產品的,須提供制造商或全國總代或有可追溯的區域產品代理商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或長期代理授權書。
2.8供應商需承諾無重大違法失信不良信用記錄。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為準)。
2.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2.10在與采購人業務往來中,無違反廉潔購銷協議以及業務購銷合同中廉政條款的行為(以采購人或相關部門提供情況為依據)。
2.11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
3. 注意事項
3.1凡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醫院將在“玉溪市中醫醫院官網”以發布公告的形式送達所有與通知有關的潛在報價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請各報價人注意隨時留意網站公告,因報價人不留意網站公告,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價人自行負責,采購人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3.2“▲”為重要技術參數,必需滿足。
3.3 報價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膠裝的方式裝訂,響應文件應編制目錄,采購人對由于響應文件裝訂松散而造成的丟失或不符合要求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按無效詢價處理。
3.4 本采購項目無需提前報名,不用購買詢價文件。
4.采購單位基本情況
4.1聯系人及電話:陳老師 0877-2079697。
4.2采購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聶耳路53號(2號樓919采購管理科)。
玉溪市中醫醫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