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醫醫院醫用液氧、瓶裝氧、氮氣、二氧化碳、氧氣鋼瓶采購項目(二次)詢價公告
玉溪市中醫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擬對玉溪市中醫醫院醫用液氧、瓶裝氧、氮氣、二氧化碳、氧氣鋼瓶采購項目(二次)進行詢價采購。茲邀請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具有完成本項目能力的供應商(以下簡稱“報價人”)參加。請貴公司在2024年12月17日09:00分前,一次性報出不可改變的價格,并以報價文件的形式送達玉溪市中醫醫院采購管理科(異地可采用郵寄方式參與報價,郵寄地址見5.2),報價文件需制作正副各一份,膠裝的方式裝訂,響應文件應編制目錄(格式詳見附件1),否則采購人對由于響應文件裝訂松散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丟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1.項目內容
1.1采購項目:玉溪市中醫醫院醫用液氧、瓶裝氧、氮氣、二氧化碳、氧氣鋼瓶采購項目(二次)
1.2項目編號:玉中醫采YQCG20241126-054
1.3項目預算:598600.00元,根據實際采購量據實結算
1.4采購內容:具體技術參數詳見附件2
1.5供應商報價明細表:詳見附件3
2.供應商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1報價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具有完成采購項目的供貨、售后服務、技術支持能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招標項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報價人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須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或審計報告,(經營不足一年的,從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個月財務報表;成立不足一個月的,無需提供財務報表)。
1.3 報價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1.4 報價人所報產品必需符合國家標準,并提供相關營業執照、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注冊證或再注冊批件、醫用液態氧配送服務備案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供應商必須提供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或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證及氣瓶檢驗檢測(含無縫氣瓶)許可證或核準證書。
1.5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詢中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自擬格式承諾以上內容,加蓋供應商公章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若供應商存在查證的以上相關記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競標或成交資格)。
1.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下的采購活動。
2.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詢價。
3. 注意事項
3.1凡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醫院將在“玉溪市中醫醫院官網”以發布公告的形式送達所有與通知有關的潛在報價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請各報價人注意隨時留意網站公告,因報價人不留意網站公告,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價人自行負責,采購人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3.2本采購項目無需提前報名,不用購買詢價文件。
4. 填表說明
4.1所有價格均系用人民幣表示,單位為元。
4.2供應商均不得對報價明細表中提供的內容做調整,所報單價不得高于控制單價。(報價人提供的報價明細表中如有某項超過了采購預算單價或對采購人提供的最高單價進行修改的,則項目按無效響應處理)。
4.3供應商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報價,不得私自刪除或增加模板首行、首列內容,私自刪除或增加的按無效競標處理,沒有內容的填“/”。
4.4報價明細表用A4紙進行打印,配有封面并裝訂成冊,報價明細表每頁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電子U盤一份(電子版與紙質版不一致以紙質版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5. 采購單位基本情況
5.1聯系人及電話:陳老師 0877-2050101;
5.2采購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玉興路122號銀星綜合樓五樓(507采購管理科)
玉溪市中醫醫院
2024年12月11日